鎮(zhèn)雄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啦!
因工作需要,鎮(zhèn)雄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鎮(zhèn)雄縣戶口或長期居住在鎮(zhèn)雄的居民;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良好、作風正派,服從組織安排和管理;
3.具有能正常履行輔警職責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無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質(zhì)和臨場應變能力;無紋身、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色弱,單側裸眼視力4.8及以上,無高血糖、高血壓,無體型過胖或其它不適合從事公安工作的重大疾病;
4.自愿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5.政審合格;
6.已注射新冠疫苗三次;
7.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先進個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yè)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zhì)或?qū)iT技能的人員,持有摩托車E、小車C1及以上機動車駕駛證、有一定寫作能力及擅長計算機操作的人員優(yōu)先錄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崗位設置、工資待遇以及其他要求,詳見《鎮(zhèn)雄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崗位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06日,8:30至12:00,14:30至18:00。
(二)報名地點
根據(jù)所報崗位到相應的部門報名。
(三)報名要求
1.本人持身份證、最高學歷畢業(yè)證、相關從業(yè)工作證明、表彰獎勵證明、退伍證、建檔立卡貧困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和彩色免冠1寸近照3張現(xiàn)場報名;
2.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場報名的,可由他人代為報名,但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及報名者上述相關資料。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HEaHvdQhZGRFavKlEZ54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