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保山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工作的公告
根據《云南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保山市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審計系統(tǒng)、法院非法官助理職位、檢察院非檢察官助理職位)面試工作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時間
面試分上午場次、下午場次開展。
(一)上午場次面試時間
參加上午場次面試的考生請于2023年4月15日上午7:30前到達面試地點;上午7:30以后到達的考生即為遲到,將取消面試資格。
(二)下午場次面試時間
參加下午場次面試的考生請于2023年4月15日下午12:30前到達面試地點;下午12:30以后到達的考生即為遲到,將取消面試資格。
二、面試地點
地點:保山技師學院9號樓,地址:隆陽區(qū)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區(qū)青堡路與堡城南路交匯處。
三、面試方式
本次面試統(tǒng)一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
四、面試程序
(一)參加面試的考生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達面試地點,并按工作人員要求集中點名。
(二)工作人員宣布面試紀律及規(guī)則。
(三)在市紀委市監(jiān)委派駐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紀檢組的監(jiān)督下,考生組、面試考官、監(jiān)督人員、場內人員抽簽確定考場。
(四)開考前,工作人員對考生身份進行核對,抽簽確定考生面試順序。
(五)面試開始后,工作人員按照抽簽順序,引導考生依序進行面試。
(六)考生在考場內面試結束,當場簽字確認本人面試成績。
(七)本場面試結束后,集中宣布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崗位排名,本場考生有序離場。
五、面試評分方法
(一)面試評分采用信息化面試系統(tǒng)進行統(tǒng)計。
(二)面試滿分100分,參加面試人數與招錄人數比達到或高于2:1的職位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2:1的職位合格分數線為70分。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不得參與后續(xù)的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
(三)綜合成績按以下公式進行計算,結果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數點后3位。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由招錄單位認真核實是否存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的情形(詳見《報考指南》),具有“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情形的人員優(yōu)先確定為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然后依次按照面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綜合成績=(筆試合成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考生須持資格復審合格后加蓋印章的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提供工作人員進行身份核對,上述證件材料缺失者不得參加面試。
七、其他事項
(一)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到達面試地點報到,考試期間進行封閉管理。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面試地點報到的考生,將取消面試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二)考生若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面試,按“擾亂考試秩序”給予處理。
(三)考生不得穿著有行業(yè)特征的制式服裝參加面試,違者將對其面試成績扣減5分。
(四)考生全程不得使用電子物品和文字資料。考生如有將電子物品和文字資料隨身帶入候考室、面試考場的行為,將按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取消面試資格。
(五)面試序號是考生的唯一標識,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其親屬姓名、工作單位等能夠識別考生個人身份的信息,違者將對其面試成績扣減5分。
(六)考生面試時必須使用普通話。
(七)按照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考生與考場內考官或工作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提出回避。
(八)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得帶走面試題本和草稿紙。
(九)考生在候考室、面試考場、休息室內禁止大聲喧嘩和吸煙。
(十)考生須遵守秩序,服從工作人員安排,否則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十一)本次面試不指定相關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請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
2023年4月11日
來源:http://zswldj.1237125.cn/html/bs/2023/4/11/b61ba8e6-cd60-4279-bbaa-c3e1f1b47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