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強制隔離戒毒所2019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第1號)
為拓寬干部來源渠道,加強機關干部隊伍建設,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fā)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云組通〔2013〕41號)、《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普洱市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辦法(試行)的通知》(普組發(fā)〔2019〕8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普洱市強制隔離戒毒所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經普洱市司法局黨委研究,市委組織部同意,決定開展普洱市強制隔離戒毒所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機關簡介
普洱市強制隔離戒毒所,機構規(guī)格為正處級,由普洱市司法局直接管理,接受云南省戒毒管理局的業(yè)務指導。依法實施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收治、管理、教育、矯治、戒毒治療、診斷評估、習藝勞動和變更戒毒措施、解除等工作。
二、公開遴選職位及人數(shù)
普洱市強制隔離戒毒所擬遴選公務員18名。具體詳見《普洱市強制隔離戒毒所2019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三、公開遴選范圍
普洱市縣(區(qū))級及以下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備案的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在職在編人員。
1.普洱市屬駐縣(區(qū))及以下的單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可報名。
2.報考人員現(xiàn)任職務(職級)高于遴選職位要求的,選調后,其職務(職級)、工資待遇等按所報考職位確定,不再保留原職務(職級)及相關待遇。
四、公開遴選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
3.上一年度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
4.參加市級機關公開遴選的須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以及2年以上在職在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截止時間為2019年11月30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公開遴選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除以上基本條件外,各遴選職位的具體職位條件要求詳見《普洱市強制隔離戒毒所2019年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尚在試用期的。
5.尚在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的。
6.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開遴選程序
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發(fā)布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經歷業(yè)績評價、組織考察、確定人選、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涉及本次公開遴選的公告在普洱黨建網及普洱市人民政府網發(fā)布。遴選期間,請考生主動關注以上網站發(fā)布的相關信息。
(二)公開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若有考生多頭報名的,取消當年遴選資格。報名人員在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所在地組織部門同意后,向市司法局提交下列報名材料:
1.《普洱市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全國人事檔案專項審核專用干部任免審批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
4.報考職位要求的職位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基層工作經歷、相關職位工作經歷、現(xiàn)任職務任職文件、公務員職級套轉等)復印件各一份;
5.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張及電子版(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
以上報名材料,復印件須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經辦人、復印日期后加蓋公章,要求內容清晰、印章可辨。
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普洱市司法局外廳一樓黨群活動中心(思茅區(qū)北部區(qū)6號路延長線,區(qū)消防大隊對面)。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現(xiàn)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關證件材料代為報名。
(三)資格審核。由市司法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遴選人數(shù)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shù)比例原則不得低于1:5。對達不到公告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崗位,將根據(jù)報名人數(shù)相應地裁減崗位數(shù)量,裁減后仍無法達到比例的,取消崗位招考,允許該職位報名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對遴選急需緊缺專業(yè)人才,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市委組織部與遴選單位共同研究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在規(guī)定期限內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遴選。
(四)考試??荚囉晒P試、面試及經歷業(yè)績評價組成??荚嚳偝煽?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經歷業(yè)績評價成績×20%。筆試、面試和經歷業(yè)績評價采取百分制計分,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小數(shù)點第三位四舍五入)??偝煽兿嗤?,面試成績高者勝出;面試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勝出。
1.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由普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筆試內容:政治理論,黨史、新中國史,時事政治,省情、市情,公共管理基本知識,全市當前中心工作和重點任務等。主要測評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調查研究能力、應變處置能力、綜合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筆試分值100分,根據(jù)筆試成績情況,由組織部門劃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在相關網站公布。
2.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xié)調能力、應變處置能力及職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等。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遴選職位及人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分值100分,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70分。若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在整場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并在有關網站公布。面試前,因報考人員放棄造成面試名額空缺的,從遴選崗位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1次。因該崗位無人遞補造成面試人數(shù)與遴選人數(shù)不足比例的,可等額或差額面試。
3.經歷業(yè)績評價:根據(jù)筆試、面試成績之和,按每個遴選職位(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2比例確定參加經歷業(yè)績評價人選。主要評價應試者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受表彰情況等。經歷業(yè)績評價成績在有關網站公布。進入經歷業(yè)績評價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市司法局提供相關評價證明材料(需提供材料另行通知)。
按照綜合成績崗位排名和擬遴選職位及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五)體檢。體檢參照人民警察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醫(yī)院為普洱市人民醫(yī)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支付。體檢人員需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完成體檢(規(guī)定時限10天),若在規(guī)定時限內不能完成體檢項目的視作體檢不合格,取消遴選資格。
(六)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司法局組織實施,采取現(xiàn)場考察、查閱個人檔案等的方法進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如實寫出考察報告。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從參與經歷業(yè)績評價人員中遞補。
(七)決定人選。根據(jù)體檢、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普洱市司法局黨委集體研究決定擬選調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
(八)辦理遴選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有關程序辦理遴選手續(xù)。對反映影響遴選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遴選資格。對反映影響遴選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遴選,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遴選。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公開遴選過程堅持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監(jiān)督。公開遴選工作邀請普洱市人大、普洱市政協(xié)、普洱市委組織部對公開遴選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二)參加公開遴選工作的人員,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規(guī)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依規(guī)辦事。違反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遴選工作有關信息通過普洱黨建網(www.pedj.gov.cn)或普洱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pes.gov.cn)進行發(fā)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公開遴選相關通知、公告,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看或電話聯(lián)絡不上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相關紀律,弄虛作假報名參加遴選的人員,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其參與遴選資格。參加遴選人員通過筆試后,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及后續(xù)相關遴選環(huán)節(jié)的,視為浪費遴選資源,取消當年遴選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普洱市公開遴選考試。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普洱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79-2189374
監(jiān)督和舉報電話:0879-2189380
普洱市司法局
普洱市強制隔離戒毒所
2019年11月7日
附件
【附件1普洱市2019年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職位表.xls】
附件【附件3-2普洱市公開遴選公務員經歷業(yè)績評價表.xls】
附件【附件3-3普洱市公開遴選公務員經歷業(yè)績評價表.xls】
附件【附件3-1普洱市公開遴選公務員經歷業(yè)績評價表.xls】
普洱市市級機關2019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職位表 | |||||||||||||||||||
序號 | 職位代碼 | 遴選單位 | 單位類別 | 遴選職位 | 職位簡介 | 遴選職位職務(職級、崗位等級)層次 | 遴選人數(shù) | 年齡要求( 周歲及以下) | 性別要求 | 學歷要求 | 學歷性質要求 | 學位要求 | 專業(yè)要求 | 政治面貌 | 其他遴選資格及條件 | 遴選范圍 | 遴選單位咨詢電話 | 單位現(xiàn)場報名地點 | 備注 |
22 | A008001 | 普洱市強制隔離戒毒所 | 行政機關 | 管理教育矯治 | 強制隔離戒毒所基層崗位,從事戒毒人員的管理教育矯治工作 | 一級警員 | 7 | 35周歲及以下 | 男 | ??萍耙陨?/td> | 普通招生計劃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 | 普洱市縣(區(qū))級及以下機關已進行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備案的在職在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 0879-2189374 | 普洱市司法局外廳一樓黨群活動中心(思茅區(qū)北部區(qū)6號路延長線南側,區(qū)消防大隊對面) | 市強戒所收治男性戒治人員,一線只限男性干警 |
23 | A008002 | 所政管理、警戒護衛(wèi) | 強制隔離戒毒所基層崗位,從事所政管理、警戒護衛(wèi)工作 | 一級警員 | 5 | 35周歲及以下 | 男 | ??萍耙陨?/td> | 普通招生計劃 | 不限 | 政法學類 | 不限 | 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 | 普洱市縣(區(qū))級及以下機關已進行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備案的在職在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 |||||
24 | A008003 | 所政管理 | 強制隔離戒毒所基層崗位,從事所政管理 | 一級警員 | 3 | 35周歲及以下 | 男 | 專科及以上 | 國民 教育 |
不限 | 不限 | 中共黨員 | 1.現(xiàn)在公安、法院、檢察院、司法局、森林公安工作的公務員。 2.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 |
普洱市縣(區(qū))級及以下機關已進行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備案的在職在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 |||||
25 | A008004 | 所政管理 | 強制隔離戒毒所基層崗位,從事所政管理 | 一級警員 | 1 | 35周歲及以下 | 女 | ??萍耙陨?/td> | 國民 教育 |
不限 | 不限 | 中共黨員 | 1.現(xiàn)在公安、法院、檢察院、司法局、森林公安工作的公務員。 2.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 |
普洱市縣(區(qū))級及以下機關已進行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備案的在職在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 |||||
26 | A008005 | 政治處文秘崗 | 強制隔離戒毒所基層崗位,從事綜合文字材料草擬、干部學習教育培訓及黨建工作 | 一級警員 | 1 | 35周歲及以下 | 不限 | 專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計劃 | 不限 | 不限 | 中共黨員 | 1.具有2年以上黨政機關文秘工作經歷。 2.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 |
普洱市縣(區(qū))級及以下機關已進行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備案的在職在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 |||||
27 | A008006 | 政治處財務崗 | 強制隔離戒毒所基層崗位,從事警察職工工資、五險一金等勞資保障工作 | 一級警員 | 1 | 35周歲及以下 | 不限 | ??萍耙陨?/td> | 普通招生計劃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1.具有2年以上財務工作經歷。 2.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 |
普洱市縣(區(qū))級及以下機關已進行公務員或參公管理人員登記備案的在職在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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