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一中嵩明學校高中部(嵩明縣第一中學)
2023年系統內公開考調教師公告
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經嵩明縣教育體育局研究,同意昆一中嵩明學校高中部(嵩明縣第一中學)在嵩明縣教育體育系統內進行教師公開考調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范圍、崗位及人數
(一)考調范圍:全縣教育體育系統符合考調條件的在職在編教師。
(二)考調崗位及人數
二、考調資格條件
(一)考調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條件: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教學工作,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yè)道德品質,身心健康;
2.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報名參加昆一中嵩明學校高中部考調者需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報名參加職教新城初中(暫定名)考調者需具有初級或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
4.具有三年及以上從教經歷;現從事學科教學與所報崗位相符;
5.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考調: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過黨紀政務處分,被追責、問責未滿影響期限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調程序
考調工作由昆一中嵩明學校高中部(嵩明縣第一中學)組織實施,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考調公告在嵩明縣教育體育局微信公眾號公開發(fā)布,報考人員自行查詢獲取相關信息,因查看不及時或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
2.報名時間:2023年8月5日-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3.報名地點及聯系人:
報名地點:昆一中嵩明學校高中部(嵩明縣第一中學)黨政辦公室,聯系人:魯良,聯系電話:13987619524
4.報名要求: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原則,真實準確地填寫個人報考信息,并能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供審核,若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報名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考調資格。
5.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報名時,經學校審查其相關證件,符合考調崗位條件的發(fā)給資格審查合格單。
6.資格審查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及所獲榮譽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2)《昆一中嵩明學校高中部嵩明縣第一中學2023年公開考調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1)1份;
(3)《昆一中嵩明學校高中部嵩明縣第一中學2023年公開考調教師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2)1份;
(三)面試
1.面試方式:課堂考核,滿分10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2.面試內容:隨機抽取一個班級與課題,進行現場授課。
3.面試時間:2023年8月7日(星期一)上午7:20-12:00,下午13:40-17:40,面試地點:縣一中
4.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和資格審查單原件。
(四)成績計算
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考調人員取消考調資格。
(五)聘用
按照面試成績排名進行聘用,如果成績并列則進行加試。聘用前出現自動放棄的,按成績排名進行遞補。聘用情況相關事項在嵩明縣教育體育局微信公眾號公示。
四、紀律監(jiān)督
(一)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公告及其附件內容。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二)報考人員需遵守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資格審核貫穿考調工作全過程,如在考調過程中發(fā)現有違紀違規(guī)、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考調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一經核實取消考調資格。
(四)公開考調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以及群眾監(jiān)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中共嵩明縣紀委縣監(jiān)委駐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對本次考調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及時受理針對考調工作反映的問題,并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未盡事宜由昆一中嵩明學校高中部嵩明縣第一中學負責解釋。
考調咨詢電話:
昆一中嵩明學校高中部嵩明縣第一中學:魯良,聯系電話:13987619524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871-67914846(嵩明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
0871-67920892(中共嵩明縣紀委縣監(jiān)委駐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
昆一中嵩明學校高中部(嵩明縣第一中學)
2023年8月4日
來源:http://www.kmsm.gov.cn/c/2023-08-05/66775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