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在曲靖市2015年事業(yè)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
考試過程中違紀人員的處理意見
一、基本情況
報名序號 | 違紀情況 |
7217 | 將手機帶至座位未關機。 |
11268 | 接收紙條。 |
18086 | 傳遞紙條。 |
13151 | 走錯考場坐錯座位,并未經(jīng)監(jiān)考教師同意擅自離開。 |
30937 | 使用手機將試卷拍照用微信方式傳出。 |
二、處理意見
根據(jù)《曲靖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第四章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
給予報名序號為7217、11268、18086、13151的4名考生本次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給予報名序號為30937的考生本次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并在5年內(nèi)不得參加曲靖市事業(yè)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考試。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