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
招聘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12名,其中審判輔助人員(速錄員)10名,專職駕駛人員2名(男性),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審判輔助人員(速錄員)招聘條件
(1)具有國民教育大專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法律專業(yè)者優(yōu)先);年齡在30周歲以下,性別不限。
(2)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風正派,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3)有一定的寫作能力,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具備速記、速錄技能。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傳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
2、專職駕駛人員招聘條件
(1)男性,年齡4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2)高中以上學歷,駕齡5年以上,無交通事故記錄。
(3)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
(3)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4)曾因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
(5)現(xiàn)役軍人;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待遇
經由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組織考試、政審、體檢合格后,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工資1400元。
試用期滿后,能勝任工作者,與蒙自市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服務所簽訂合同,派遣到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
合同期限1年,每人每月工資2000元(含“五險”中個人繳納部分)。
住宿自行解決。
三、考試內容及分值
(一)審判輔助人員(速錄員)考試內容為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兩項合計總分100分,其中,筆試30分,專業(yè)技能測試70分。審判輔助人員(速錄員)筆試主要內容為憲法、人民法院組織法、刑法和刑訴法、民法和民訴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等基本知識。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專業(yè)技能測試主要測試:(1)計算機一般運用,以及漢字錄入速度和準確率。錄入方法不限。(2)文字記錄,主要測試漢字記錄速度和準確率。
(二)專職駕駛人員考試內容為駕駛技能測試,總分100分。
四、考察政審
根據(jù)審判輔助人員(速錄員)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的總成績,專職駕駛人員駕駛技能測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shù)1:1比例確定進入考察政審對象,如前一名考察政審不合格,按總成績高低排序,依次遞補。
由州法院2人以上組成考察組,對政審對象進行全面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重點考察有無違法違紀行為。
五、體檢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醫(yī)療機構由用人單位指定。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依次遞補。
六、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12日至5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報名無效。
2、報名地點: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陽光大廳
3、報名方式:采用本人現(xiàn)場報名方式,或下載報名表并掃描有關材料上傳QQ794094795郵箱兩種方式。
4、聯(lián)系方式:聯(lián)系人:趙主任;聯(lián)系電話:0873-3053672
5、報名所需材料為:《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員報名表》(需粘貼照片),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及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網上報名者考試時查驗原件)
6、報名者須認真對照本簡章招聘條件如實申報,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將取消應聘資格。
7、考試時間2017年5月25日,考試地點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
8、報名表附后。
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0日